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入会条件细则
根据江西省音乐家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江西省音乐家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参考中国音协发展会员标准细则,以及省文联《关于规范各文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的要求,特制定以下标准,供推荐申请新会员时参照执行。
基本条件
凡申请加入江西省音乐家协会会员者,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赞成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在江西省内从事专业或业余音乐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音乐专业等相关艺术类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2、具有大学硕士以上学历并有二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者。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者。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八年以上音乐工作经历者。
5、音乐工作经历较短,但在音乐创作、理论、表演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6、在多媒体行业领域中,从事音乐相关工作,并有一定影响力和显著成绩。
会员标准细则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江西省音协会员。
一、创作方面
1、在省级以上举办的重大专业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包括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2、在省级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多首作品,并有一定的影响者。
二、理论方面
1、在省级以上的专业出版社出版过理论专著。
2、在省级以上的专业刊物发表过有价值、有影响的学术论文。
3、多次在省级报刊、杂志发表专业评论文章,并有一定影响者。
三、表演艺术方面
1、在省级以上重大专业性比赛获得一等奖。
2、在本省专业文艺团体中担任主要业务骨干。
3、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修养,得到社会承认并有代表性的业余音乐工作者。
四、教育方面
1、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艺术院校教学科研人员;
2、在音乐教学上有显著贡献,具有代表性的音乐教师。
3、在本省专业文艺团体中担任专职音乐教员并有显着贡献者。
五、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方面
1、在广播、电视、报刊和出版等单位担任编辑、记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对音乐制作、音乐评论、音乐活动、音乐出版等工作有较大贡献和一定影响者。
六、其他方面
1、在本省文化系统中担任部门以上管理人员且对音乐工作有显着贡献者。
2、从事音乐方面组织工作并有杰出成绩和社会影响者。
3、在本省从事音乐资料、音乐科研、音响设备、乐器制造等方面工作,有一定贡献并为专业界承认的专业工作者。
4、从事音乐文化产业工作,对推动我省音乐演出和繁荣音乐文化市场做出显著贡献者。
七、转会
1、如工作调动等原因欲把会籍转入江西者,原则上应仍在音乐工作岗位上并有完备的转会手续(原地音协的转会证明及原会员证)。
2、具备的条件应与本会的要求基本相符,如差距大者不予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