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优秀原创歌曲全国征集活动启示
江西历史悠久,风光秀美、物产富饶,人文荟萃。这方热土孕育了深厚的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绿色文化。为讴歌美丽江西、展示美丽江西,大力实施江西省文联“八一起艺”重大文艺创作工程之一:“歌声起艺”江西优秀原创歌曲创作工程。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决定开展江西优秀原创歌曲全国征集活动。
一、征集要求
1.征集作品应追求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艺术感染力, 表现浓郁的江西风情,突出赣鄱特色,关注当代江西。 适合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和传唱。
2.应征作品为新创作歌曲,不含改编和巳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作品。
3.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4.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违者责任自负。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报送要求:
1.歌谱用A4纸打印1式10份,其中1份注明词、曲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其它9份隐去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2.同一报送单位的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得超过3件。
3.应征作品乐谱、歌曲小样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拥有非商业性质的永久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四、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评奖采取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1.设优秀歌曲奖10首,每首奖金1万元;
2.设入选歌曲奖20首,每首奖金2千元;
3.获奖歌曲均颁发相应证书并专集发表出版,获优秀歌曲奖作品将精良制作、名家演唱,向全国宣传和推广。
五、投稿方式
征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征歌办公室 邮编:330046 联系电话:0791——86266705、86257097
联系人:潘庆蓓 成源
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2013年5月29日